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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恢复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09-06     浏览量:107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恢复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因受本市3月份开始的疫情影响,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的焊工职业资格和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示教等25个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考核未能如期安排,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逐步恢复线下服务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199号)精神,上述项目的鉴定考核工作将逐步恢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市各区疫情防控和恢复线下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从9月13日起视情况逐步恢复技能鉴定考核,相关项目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分批分散方式陆续安排,各项目鉴定考核均安排在符合防疫要求的考核点和鉴定所中实施,考生参加鉴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方式发布。

二、考虑到因鉴定考核延期时间较长考生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已申报鉴定考核的考生如不参加后续鉴定考核的可以申请退还已交的鉴定考核费,9月9日前可办理申请退费手续,通过团体渠道申报的由申报单位统一办理,通过个人渠道申报的到我中心窗口办理。

三、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在取得《上海市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服务备案承诺信息公示二维码》后,要抓紧组织考生复习迎考,及时了解考生参加鉴定的防疫要求,指导和督促考生做好防疫相关准备工作,组织考生按计划安全有序参加鉴定。考生参加鉴定应遵守相关鉴定所或考核点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四、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所和考核点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五、根据本市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政策调整等情况,鉴定考核安排会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和有关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

六、鉴定业务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受理地址: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15-11:15.下午12:30-16:30(节假日除外)

3、鉴定业务咨询电话:62748577转4112分机

附件:关于恢复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工作提示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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